为加快推进全区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,更好发挥调解在处理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,日前,全区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现场交流会在桂林举行。
此次会议重点明确从场地、调解员、经费、制度建设等四方面积极推进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。其中,场地方面将重点推动市、县两级依托本地仲裁院成立实体化调解中心;调解员方面将通过调解中心各成员单位派员以轮值坐班等形式,稳定一批兼职调解员队伍;经费方面将积极落实解决调解组织场地建设、设施设备配备、调解员培训和办案补助等问题;制度建设方面,各地将完善落实调解仲裁衔接机制,仲裁院要依法引导当事人尽量先行到实体化调解组织开展调解,做到应调尽调,实现调裁无缝对接。
截至今年5月底,全区共建立5700家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,聘任近2.5万名调解员。全区各地已建立72家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,累计成功调解案件近2万件,基本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工作格局。
特别是2020年以来,我区通过整合部门内部职能、加强跨部门协作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形式,创新建立多元调解模式,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,减轻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诉累。同时,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相关要求,通过建立实体化调解组织,融合法律政策咨询、人民调解、仲裁调解、司法调解、法律援助等多种职能,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、周全的“一站式”调解服务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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